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1—2022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 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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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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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R是 □否 | 实有60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R是 □否 | 实有5人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R是 □否 | 实有6个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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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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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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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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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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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R否 | 原定于11月召开的会议受疫情影响,学校党委考虑到师生健康安全,未批复同意,建议推迟召开。 |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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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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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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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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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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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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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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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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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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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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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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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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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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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7 |
| ||||||||||||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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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7 |
| ||||||||||||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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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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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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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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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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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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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 ||||||||||||||
二级学生会 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
软件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人工智能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艺术设计学院(湘瓷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智能装备技术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商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药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人文与音乐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二、《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章程》,为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规范健全学生会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是在中共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学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章程开展工作。
第四条 本会宗旨:全心全意为我校同学全面发展服务,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学习、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青年学生工作的重要指示。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并承认本会章程的在校学生(留校察看处分期间学生除外)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本会内讨论学生会工作的权力,以及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采取适当形式对学生会各级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批评,提出建议并要求得到答复的权力。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
第三章 组织和职责
第八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九条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学生委员会。
第十条 校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非校、院(系)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 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 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及常任代表;
(三) 制定及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
(四) 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第十二条 学生委员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为本会最高领导机关。
第十三条 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团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学生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同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相同。学生委员会委员可以连任。
第十五条 学生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制定和修改学生会各项重要工作制度。
(三)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四)选举学生会主席团;
(五)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十六条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代会闭会期间本会的执行机构。
第十七条 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职权:
(一)领导全校学生会工作;
(二)执行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负责校学生会日常工作;
(三)代表校学生会参加有关会议,并发表意见;
(四)决定各部门的机构设置、任务与职责;
(五)任免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六)领导各院学生会工作,负责召集各院学生会工作会议,听取各院学生会工作报告及建议、意见;
(七)根据工作需要,拟定校学生会工作有关条例和规定,并提交学代会常代会讨论通过;
(八)在紧急情况下,决定校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下设不多于六个工作部门,在校学生会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主席团人数不超过5人,校学生会全体工作人员不超过60人。
(一)各工作部门是校学生会的办事机构,各工作部门实行校学生会主席团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
(二)各工作部门部长实行聘任制,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两名,聘期为一学年,可连续聘任,由主席团任免,对学代会主席团负责。
第二十条 聘请校团委专职干部为秘书长,具体指导校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一条 学院学生会是属于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级学生会指导,学院学生会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可在校级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第二十二条 学院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与校学生会对应,应参照本章程的原则由各学院学生会制定。
第六章 工作人员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团委和学生工作部审核后确定。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因各种原因调动或离职,须向主席团写书面辞职报告,经主席团讨论同意可以辞职,其增补由主席团提名,组织面试考核,并报请校团委审批。主席团成员辞职或毕业时,其成员的增补由主席团或常任代表大会提名,经常任代表大会过半数以上代表讨论通过,报校团委批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所有。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及其修正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人数 | 主要职责 |
1 | 主席团 | 5 | 全面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督导各部门工作情况,统筹协调各部之间的配合。 完善学生会章程制度,确定各部门工作职责,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学生会各部门人员组成。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会议,研究每一时段工作进展,分析情况,落实措施。审议和决策学生会重大事务,策划和布置学生会重大活动,安排配合学校大型活动的服务工作。审核批准和监督落实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计划,做出每学期学生会整体工作计划和总结。 |
2 | 学习创新创业部 | 10 | 做好外联工作,指导大学生创业活动的开展。组织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负责寒暑假,及其各长假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的立项、审批、总结、表彰工作。主办科技文化节,组织各种学习,学术研究方面的经验交流活动以及各类相关的丰富的竞赛活动等。负责组织和举办学校“跳蚤市场”活动。 |
3 | 学生权益保护部门 | 10 | 负责发放权益投诉表,收集并上报学生的各种权益问题。开展权益座谈会,普及学生权益维护知识及方法。开展一年一次的”3.15 权益周”。负责在校内开展调研活动,配合其他各个部门寻找权益工作突破口及时把握 同学思想动态,为学校决策提供必要参考。 |
4 | 文娱体育部 | 10 | 负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负责策划和组织学校大型文艺晚会和比赛。负责组织文娱骨干组成艺术队,举办各类表演活动,协助各部门开展全校性的文娱活动,及部分活动节目的筛选工作。负责活动现场的灯光音响。 |
5 | 心理健康部 | 10 | 负责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关注大学生的心理健康,配合学院、团学会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负责开展“5.25 心理健康周”活动和双十精神卫生日活动。负责收集并整理各班级的心理反馈表。 |
6 | 学生公寓服务部 | 10 | 负责安排每周三的寝室卫生检查和每月的优秀寝室的评比和公示。负责更新和维护宿管科和自管会的网络主页,及时进行信息更新。负责开展宿舍安全用电示范周。负责策划开展宿舍文化艺术节。 |
7 | 卫生部 | 10 | 负责我校学生卫生活动的规划和实施工作。指导各班级做好教室卫生值日安排工作,不定期抽查、定期检查,评比教室卫生情况,并及时公布评比结果。联合宣传部通过板报,海报等宣传形式,进行卫生常识宣传,引导同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开展各项劳动教育活动,组织同学为校园绿化、净化、美化进行义务劳动。 |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政治 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
1 | 刘可顺 | 共青团员 | 人文与音乐学院 | 2020级 | 10/99 |
2 | 欧阳珊 | 共青团员 | 人文与音乐学院 | 2020级 | 2/99 |
3 | 曾葆騻 | 共青团员 | 人文与音乐学院 | 2020级 | 2/102 |
4 | 邓洋晨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20级 | 3/289 |
5 | 李生雨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20级 | 14/289 |
6 | 吴佳珺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20级 | 23/376 |
7 | 唐旭宏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20级 | 2/376 |
8 | 王芙玲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20级 | 8/289 |
9 | 刘佳宇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20级 | 3/376 |
10 | 沈彬彬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20级 | 2/289 |
11 | 颜桂烨 | 共青团员 | 艺术设计学院 | 2020级 | 18/210 |
12 | 郭启明 | 共青团员 | 艺术设计学院 | 2020级 | 6/234 |
13 | 尹江 | 共青团员 | 艺术设计学院 | 2020级 | 2/234 |
14 | 刘聪 | 共青团员 | 艺术设计学院 | 2020级 | 1/210 |
15 | 金群 | 共青团员 | 艺术设计学院 | 2020级 | 19/234 |
16 | 关雨晴 | 共青团员 | 人工智能学院 | 2020级 | 1/188 |
17 | 罗焘 | 共青团员 | 软件学院 | 2020级 | 8/410 |
18 | 陈涵 | 共青团员 | 软件学院 | 2020级 | 25/410 |
19 | 张言坤 | 共青团员 | 智能装备技术学院 | 2020级 | 9/245 |
20 | 吕昊原 | 共青团员 | 软件学院 | 2020级 | 24/410 |
21 | 朱瑶 | 共青团员 | 人工智能学院 | 2020级 | 1/277 |
22 | 刘吉 | 共青团员 | 软件学院 | 2020级 | 7/410 |
23 | 戴湘尘 | 共青团员 | 智能装备技术学院 | 2020级 | 10/245 |
24 | 吴含婕 | 共青团员 | 药学院 | 2020级 | 25/107 |
25 | 王亚平 | 共青团员 | 智能装备技术学院 | 2020级 | 4/245 |
26 | 何的芬 | 共青团员 | 药学院 | 2020级 | 26/107 |
27 | 熊曾符 | 共青团员 | 软件学院 | 2020级 | 32/410 |
28 | 何奇龙 | 共青团员 | 智能装备技术学院 | 2020级 | 2/245 |
29 | 皮文 | 共青团员 | 软件学院 | 2020级 | 20/410 |
30 | 彭桐燕 | 共青团员 | 药学院 | 2020级 | 2/107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为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和学联学生会组织关于学联学生会改革的相关要求,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加强章程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的积极作用,选出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使其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广大同学,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特制定本办法。
一、 主席团候选人条件
(一)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遵守国家宪法、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为中共党员或者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三)学业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同专业同年级 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原则上应为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班团组织等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群众基础良好;
(五)任职期间保障时间与精力的持续投入,履职期间无外出交流、长期全职实习或其他导致长期离岗的情况。
二、 候选人名单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校党委的指导下,经过学院推荐和个人自荐、学院团组织资格审查和学院党组织批准、校党委和校团委联合审查、面试遴选,确定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主题团候选人名单。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一)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应到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候选人得到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为当选。
(二)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右边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候选人下面的空格内直接填写自己所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边的方格内划“○”。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3人)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3人)的无效。
(三)会议宣布选举结果,主席团成员按姓名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并报告所得票数。
(四)选举设监票人2、计票人2名,其中总监票人和总计票人各1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第一次全委会讨论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各选举工作小组在总计票人、计票人统计结束后,选举统计结果须由计票人和监票人联合签名。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关于召开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第二十次
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
中共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
我校第十九届学生会任期已到,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中青办联发〔2021〕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拟定于近期召开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拟定时间:2021年11月12日-13日
拟定地点:雨花校区多功能报告厅、办公楼会议室
二、主要任务及议程
见附件
三、代表名额
大会代表拟定共121人,其中,商学院22人、软件学院36人、艺术设计学院(湘瓷学院)23人、人工智能学院11人、人文与音乐学院7人、智能装备学院11人,药学院11人。拟定代表中各级团学干部不超过40%、女代表不少于25%。
四、大会主席团成员组成
大会主席团由第十九届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第二十届学生代表大会各代表团正、副团长组成。各代表团正、副团长由各代表团成员推举产生。
五、第二十届学生会主席团组成及产生办法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第二十届校学生会主席团拟定人数为5人,候选人由各班级、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团委审查确定候选人资格后,提出建议名单(附件2)上报学校党委及省直团工委批准,提交大会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
以上妥否,请批示。
附件:1.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日程安排
2.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第二十届学生会主席团建议名单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
2021年11月3日
附件1: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
日程安排表
时间 | 主 要 议 程 | 参加 人员 | 主持人 | 地点 |
11月12日 (星期五) 上午8:00-9:00 |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1.讨论通过大会执行主席; 2.通过列席代表名单; 3.讨论通过大会日程安排; 4.布置各代表团分团讨论会议安排; 5.提出第二十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6.提出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7.讨论大会须知和其他事项。 | 大会主席团成员 | 王力威 | 办公楼会议室 |
11月12日 (星期五) 上午 9:00-10:30 | 第一次分团会议 1.讨论第十九届学生会工作报告(审议稿); 2.讨论《关于校学生会章程的修订说明》; 3.酝酿第二十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名单; 4.讨论《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5.讨论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和计票人名单。 | 各代表团成员 | 王力威 | 各代表团会议室 |
11月12日 (星期五) 下午 10:30-12:00 | 第二次分团会议 集中学习研讨党中央、团中央、全国学联等最新部署要求学习传达相关文件及精神,例如: 1.党的二十大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3.《全国学联〈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4.团中央、全国学联关于从严治会工作的相关要求; 5.团中央、全国学联《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管理责任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6.团中央办公厅、全国学联秘书处《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等。 | 各代表团成员 | 王力威 | 各代表团会议室 |
11月12日 (星期五) 下午14:00-15:00 | 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1.听取各代表团分团会议学习、讨论和人员酝酿情况汇报; 2.听取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3.听取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4.审议通过第二十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 5.审议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和计票人建议名单; 6.审议通过《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 大会主席团成员 | 王力威 | 办公楼会议室 |
11月13日 (星期六) 上午9:00-11:30 | 正式会议 1.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学校团委书记致开幕辞; 3.学校领导讲话; 4.宣读学校党委批复文件; 5.宣读湖南省学生联合会批复文件; 6.作第十九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7.表决通过《关于通过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第十九届学生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8.表决通过《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9.表决通过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第二十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10.选举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第二十届学生会主席团; 11.计票,宣布选举结果; 12.大会闭幕。 | 领导、嘉宾、全体正式代表 | 王力威 | 雨花校区多功能报告厅 |
附件2: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第二十届学生会
主席团建议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邓晨洋 关雨晴 刘可顺 罗 焘
沈彬彬 唐旭宏 袁 娜 周柏安
张言坤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第二十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及简介
(按姓氏笔画排序)
邓洋晨,女,19岁,汉族,共青团员,商学院会计3202班学生。曾在学校青年马克思主义培训班中荣获优秀学员,学校“建党一百周年”知识竞赛中荣获三等奖,在“99公益日”活动中荣获99公益先行者,在“第二届创高杯”中荣获“一等奖”,在“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荣获优秀志愿者,2021年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及校级二等奖学金。
关雨晴,女,20岁,汉族,共青团员,人工智能技术服务3201班学生。曾担任青年马克思主义培训班负责人,校园十佳歌手大赛负责人。2021年获三月学雷锋“优秀志愿者”,2021年获校级一等奖学金。
刘可顺,男,19岁,汉族,共青团员,人文与音乐学院音乐表演3201班学生。参加人文与音乐学院第二届经典诗文诵读大赛获一等奖,参加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第二届经典诗文诵读大赛获二等奖,2021年获国得家励志奖学金,获得湖南科技职业学院首届抖音大赛二等奖。
罗焘,男,19岁,汉族,共青团员,软件学院软件电商3201班学生。2020年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2020、2021年被评为青年马克思主义骨干培训班优秀学员,获2021年校级三等奖学金,2021年学校抖音短视频大赛中获最佳创意奖。
沈彬彬,女,20岁,汉族,共青团员,商学院跨境电子商务3201班学生。2020、2021年获青年马克思主义培训班 “优秀学员”称号,2021年获得校级二等奖学金,2021年获国家励志奖学金,2021年五四表彰被评为“优秀团员”,在2021年“学雷锋”月获得“学雷锋先进个人”称号。
唐旭宏,女,19岁,汉族,共青团员,商学院电子商务3202班学生。2021年获校级二等奖学金;曾获得“优秀心协会员”“学雷锋先进个人”“经典诵读组织工作先进个人”“三下乡优秀志愿者”等称号。
袁娜,女,19岁,汉族,共青团员,商学院电子商务3203班学生。曾担任开学典礼礼仪负责人、后勤负责人、草根音乐节志愿者负责人,获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抖音短视频大赛二等奖。
周柏安,女,20岁,汉族,共青团员,商学院会计3201班学生。2020年第二届湖南省大学生防艾知识竞赛被评为优秀参赛选手,获得2021年“长沙慈善榜发布典礼”志愿者荣誉证书,2021年湖南省红十字会“99公益日活动”被评为99公益先行者,湖南省学生安全抖音短视频大赛荣获三等奖。
张言坤,男,18岁,汉族,共青团员,智能装备技术学院机制3203班。曾负责青年马克思主义培训班的活动安排,2021级新生入学志愿者工作安排,2021年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2020年青年马克思主义培训班中被评为优秀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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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
2.思想端正,责任感强,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正义感。
3.能公正、如实的代表学生的利益和心声,认真行使双代会代表的权力与义务。
二、代表产生办法及分配:
1.大会正式代表拟定151名,其中各级团学干部不超过70%,其中女代表不少于25%。校团委根据各选举单位的团支部个数,学生数,团员数和工作需要确定代表名额的分配方案,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按照团章有关规定推荐,选举产生。
2.代表名额:商学院代表26人,软件学院代表40人,艺术设计学院代表25人,人工智能学院15人,人文与音乐学院代表13人、智能装备学院15人,药学院15人,青年教工代表2人。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贯彻团十八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规范学生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履行好学生会工作职责,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校级评议会组成人员以普通学生代表为主,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部门共同参与;院级评议会组成人员以学院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代表共同参与。
第四条 述职评议时间一般在每学期末或下学期初。
第五条 述职评议在校党委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章、客观公正、民主公开、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 述职评议内容
第六条 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对评议对象全面客观地综合评价。
(一)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向广大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
(二)道德品行。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能够带头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三)学习情况。学有余力、学业优良,能够自觉把学习放在首位,带头勤奋学习、学好专业知识,培养科学精神,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一年级新生除外),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工作成效。在党委的全面领导和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努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够在思想引领、学风建设、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方面服务同学,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按时、准确地完成本职工作。
(五)纪律作风。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在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践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作风务实,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等问题。
第三章 述职评议程序
第七条 述职采用书面述职和现场述职相结合的方式。
(一)书面述职。述职人需提前提交书面工作总结,总结材料要从学生会工作理念、指导思想、履职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下一步计划等方面展开,应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支撑有力。
(二)现场述职。述职人向述职评议大会现场述职汇报,现场述职要密切结合学生会职能定位,应重点突出、总结成效、找准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第八条 述职评议大会结束后,评议会中的学生代表填写评议评分表,评议会其他成员根据总结材料和现场述职情况评价打分。
第九条 述职人得分由学生代表评分(占60%)、学生工作部评分(占20%)、校团委评分(占20%)三部分构成。
第四章 述职评议结果
第十条 述职评议会对评议对象的述职内容综合评价,评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其中总分超过90分(含90分)为优秀;89分—80分为良好;79分—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一条 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价等次获得“良好”及以上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在评奖评优、综合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将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十二条 对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无法正常完成学业、工作不合格、违纪违法以及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要予以劝退、免职。
第十三条 所有评议结果由校团委统一归档,院级学生会评议结果经各学院党组织同意后报送校团委归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共青团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王力威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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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崔灿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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